办企业,想知道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你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增值税:①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新规截止期限由2018年1月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②、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①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②、2016年5月1日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