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谁请你来的你找谁要工钱,调解不成功,对方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请问下步走法律程序
5月23日,我家在建房,我和邻居有点土地纠纷,邻居喊来他家姊妹和亲戚共9人,1男8女,(里面有一个人在服监外执行,故意至人伤残)还有请来工人6人,两男4女,拉来一车石头要把地围起来,我告知他们我们这个土地有纠纷,等有关部门帮我解决好了以后你们在来干活,其中有男工人一个说不干活可以,让我把你他们工钱付给他,我说谁请你来的你找谁要工钱,在这个时候我们发生了口角,我口头警告6一一7次还用手机拍摄1次视频。他还抱起石头执意要做,我就拉了他胸口的衣服一把,(真的只是拉了一把),他和我在吵架,过了一会派出所的警车就来了,救护车也来了,(谁报的警和你打的救护车我也不知道),警察来以后他拿一只手掌护着脖子,说我掐了他脖子,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他坐救护车住院去了,到了6月8日派出所通知我去调解,对方医药费和伤情鉴定一共4600元,营养费和误工费5400元,精神损失费20000万,一共30000,调解不成功,对方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我冶处罚300元,你要交纳罚款300元和准备应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