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申请程序等疑问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报警,让公安机关为受害人做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加害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受害人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计算标准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3、受害人可以与加害人进行刑事和解,在公安机关的主持、协调下达成形成书面和解协议,表示不予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但赔偿数额应当高于因侵权造成身体损害的实际损失。
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与对方进行和解。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