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重要问题,谢谢!
1、你所谓的“保释制度”是指“取保候审”吗?如果是的话,请你自已看一下《刑事诉讼法》,在“强制措施”一节中找。
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宣告缓刑,那就是法院认定此人不能适用缓刑。宣判后是不存在“申请缓刑”程序的,如认为判刑过重,可以上诉。
3这里的律师一般不向咨询者提供资料,因为这很麻烦。据有关法律法规,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内的妇女可以适用监外执行。如果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话,是要被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