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法庭审理疑问
1.一审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这一时间从何时算起;
从立案开始三个月或六个月,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审判长说辩护律师只要司法局有登记就可以出庭辩护,我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时律师是否均要出示律师证?过期的律师证在法庭上是否有效;
这是法官的职权,你无权要求。
3.离开律师行业十多年,也没有挂靠事务所,是否可以再以律师身份出庭辩护,是否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听说有些地方只要以前做过律师司法局有登记过就可以,不知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但可以按公民代理执业。
4.离婚案件一审若没判离,二审就一定会判离,这种说法是否准确呢,法律是否有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规定;
无法律依据,实践中一审判决离婚的也有,起诉三次不判决离婚的也有。
5.对方如果靠关系,审判长偏向对方,律师又因此而不敢说话怕得罪法院人员,我对法律条文又不熟悉,该如何处理;
律师不敢说话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接受了你的委托,要为你维权,另外,律师怕法官,是不可能的,怕从何来,法官也管不了律师,也无权干涉律师执业。
6.对方当庭同意的事情,又要求回家考虑,回家考虑到期的前一天又电话告知法院不同意上次所同意之事,还要求再给其一周时间调解,结果也没有采取任何方式解决,法院的这种处理方法是否有依据;
法官的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7.律师因工作原因是不是都不敢得罪司法人员,以致明知是对的也不敢据理力争;
谁说的。
8.受权委托书当事人是否也有一份,有此相关的条文规定吗;
不可能。授权委托书是交给法官的,给当事人一份有什么用。
9.若受到离婚判决书后还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如判决生效,则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