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也就是说判决确定的利息还接着按1%计算,同时还要根据未偿还本金加算一个日万分之1.75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