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征用农民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三、附着物补偿费: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四、安置补助费: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