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自离公司要求返还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保,这合理吗
公司不承担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定。可以先试着同公司沟通协商如果不成或是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1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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