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新物权法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新物权法中,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依法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上建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力,不得危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所、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一起办理的权力。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业主行使权力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危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力,承担义务;不得以抛弃权力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所、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一起办理的权力同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