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授教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告公开道歉、是否是该书的合作作者之一?是否是合作作品?
按照案件陈述,第一、黄教授参与的作品的创作,双方形成的合作创作作品的合意,尤其是多次就创作思路、人物评估极其复杂背景、材料真伪的把握、写实与虚构的分寸、作品的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黄教授还对XX初稿从多方面进行推敲,提出了111条修改意见,共计30页近万言。所以,黄教授应当是作品的作者。第二、由于该作品是两人共同创作完成,则应当属于合作作品,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应当事先签订相关协议。第三、法院应当确认黄教授是该作品的作者,由于被告同时侵害了黄教授的署名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