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2018年最新的工程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本
你好,下面就是相关的范本,可以进行参考的。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是耗资比较大的项目,所以拖欠工程款是非常常见的,拖欠工程款有时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工程欠款纠纷代理词怎样写?下面由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的小编为您提供。
工程欠款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山西**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山西xx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法指派律师杨某某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活动,担任其诉被告内蒙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开庭前代理人认真审阅了委托人提供的证据资料,听取了委托人对本案事实的陈述,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依据法庭查明的事实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原告山西xx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xx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签订《内蒙古xx公司xx热电厂煤场挡风墙工程合同》(以下简称《xx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暂定为3332160元;每月25日报当月进度,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后付到全部工程款的95%,保修期满后付清剩余的5%质保金”。2009年10月13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变更为:“合同价款330万元;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不做任何调整”。同日,双方又签订了《内蒙古xx公司xx发电厂煤场挡风墙工程合同》(以下简称《xx大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260万元”,故两个工程总价款共计为590万元。其中两个工程的网片均由山西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海公司)提供。
xx大发电厂工程于2009年10月20日进场施工,2010年2月1日竣工验收、质量合格;xx热电厂工程于2008年4月28日进场,由于工程进度款拖欠原因,项目工程于2008年7月5日停工,2009年8月17日接到复工通知后,8月29日进场复工,2009年12月18日完成工程施工,在2009年12月29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二、原被告签订的《煤场挡风墙工程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双方之间成立建筑工程合同关系。
原告与被告内蒙古xx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2009年10月13日、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2月15签订《xx工程合同》与《xx大工程合同》以及三份《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法》《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份合同的签约主体合法,并且签订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五份合同合法有效,双方之间成立建筑工程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应当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