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怎么领取?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您好!关于出口报关单怎么领取的问题,出口货物报关单是不需要领取的。在向海关做出口申报,并通过后海关会向出口企业签发报关单的。不需要单独领取。
补办流程那个: 1、进出口单位遗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
2、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原签发海关可直接调用报关单结关库予以打印补发,并在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
3、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一式三联,格式请询当地海关)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4、外汇局根据进出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审核进出口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和商业单据,通过"核查系统"及"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核实该笔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未核销后,在"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外汇局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将"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一联同"情况说明"一并留存,"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二联退进出口单位。
5、进出口单位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后,情况正常的,由经办关员签字,并加盖"验讫章",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不需再补办报关单证明联。
6、进出口单位凭补办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办理收付汇及核销,与凭普通正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收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