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股民信息泄露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现在并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情节严重”作明确界定,但如果情况真的如你所说,有30万股民信息被泄露,估计也应该属于情节严重了。你可以向证监会、公安局举报,要求追究将你的信息泄露出去的有关单位的刑事责任;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与其他个人信息被泄露的股民一起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或集团诉讼,要求有关单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