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商会需要什么条件,和什么部门批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名称应冠以“陕西省”、“陕西”、“秦”等字样。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等。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有合法的资产、经费来源和5万元(行业协会10万元)以上的活动资 金。 六、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七、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另外,需要民政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