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离婚时对儿女抚养教育义务及共同财产分割的咨询。
您好!可以要求父亲适当承担。首先,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其次,离婚后,即使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但是,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进行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母亲没有抚养能力,孩子还在上大学,作为父亲是应该履行的义务。
你好!所谓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关系存续间所获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房产是通过继承的或者是你奶奶赠与的,则可以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指定给某一个人的,则不能列为共同财产。
房产登记有你的名字表明你也是产权所有人之一,也有权处分该房产。而且因为你对房子承担了付款义务。鉴于客观情形,也有请求权。
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第一,你要证明父亲是蓄意转移财产。第二,转移没有得到你们的同意。
希望你们早日解决问题,谢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