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十级伤残 伤残赔偿 精神赔偿 营养费各是多少
请问被侵权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是否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有没有证据证明?被侵权人年龄多大?有没有被抚养人?请把情况说清楚,然后我给你详细的解答。
参考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及第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