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抽逃出资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必须有一些人或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做的各项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订公司章程、举行创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发起人。
收起1.抽逃出资罪司法解释
推荐问题 有人熟悉抽逃出资罪司法解释吗?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则,在公司建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许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违法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发起人、股东违背公司法的规则未交给钱银、什物或许未搬运财产权,虚伪出资,或许在公司建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越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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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抽逃出资罪是否取消
你好,《公司法》修改后,规定绝大部分公司可选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但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还是有可能触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所以没有取消。新修订的《公司法》实施后,确实还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立法解释,规定:“刑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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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
您好,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如下,望您采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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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抽逃出资罪量刑
推荐问题 抽逃出资罪量刑重吗?可以减刑吗?
你好,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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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虚假出资罪
推荐问题 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有以下不同点:1、行为主体有所不同。虚假出资罪的主体是发起人或股东。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当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就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者单位时,则分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资金不足,经与其他股东存在共谋,采取虚报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则行为人与其他股东均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二是行为人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共谋,未出资或部分出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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