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国企混改参股,小股东,现在经营亏损,我是贷款入股的还要还银行利息,想退股,怎么办
您好,国有企业也必须遵循相应的公司法法律规定,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后,不能随意退股,如果想退股取回购股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请求公司减资退股:向公司提请退股请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退股决定须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的减资程序是否需要经过相关国家部门的审核与通过,需要详细观察是什么类型的国有企业。
(2)合法转让:可以向国有企业的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您所投资的国有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股东会同意的限制。
(3)如果您所投资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以下情形: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那么您也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