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做工伤鉴定,劳动局说要单位提出才行.而父亲还在医院里,我还付不起住院费,请问能私了吗?怎样才能做工伤鉴定?按照劳动法单位能负什么责任?我父亲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局说法是不正确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请。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3、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病历原件、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我建议你最好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本案件(免费代理),因为较为繁琐,并且你父亲与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还要取证证实,最好找专业人员做。
关于私了的事,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用人单位有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又认定了工伤,那么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工商保险金来支付,后顾之忧就不大;
其次、如果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则需要看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如果问题不严重,用人单位给的补偿又比较合理,你能接受,那就私了,毕竟协议解决不伤感情,而且免去了诉讼之苦,可以很快拿到钱;如果伤情严重,后续治疗时间长,容易留下后遗症,则建议不要私了,按工伤赔偿的程序一步一步往下走,尤其是造成残疾的情况,后续的医疗费、护理费、器械费用较大,不可轻易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