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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个人所得税

分红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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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24 11:17:08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 更多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分红个人所得税计算为:分红额*20%,企业发放分红个人所得税需代扣,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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