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所以,丈夫未经你同意,单方转让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你不用担心。如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