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
你要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话就没有其它的途径了。要是案外人的话,如果异议和原判决无关的话可以自收到裁定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有关的话就申请再审吧。
请参阅《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