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商独资企业能否从事房地产开发?
你好: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允许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经营等形式,经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并且在税收方面与内资企业有所区别。可申请享受减税、免税优惠待遇。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7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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