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权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刑事管辖权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1、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2、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1.刑事管辖权基本原则
推荐问题 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呀?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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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管辖权异议
推荐问题 有人知道要怎么去申请刑事管辖权异议吗?
你好,你作为被告,如果要申请管辖权异议,那么就应该在答辩期间把这个管辖权异议提交出来,否则过了这个期间你在提交异议再提出异议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你要注意,这个期间就是你在答辩的时候就是在一审还没有开庭的时候你就要提出异议,管辖权异议,是要向法庭提出的。你可以在答辩书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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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管辖权确定
推荐问题 刑事管辖权的确定是怎样的?有人知道吗
刑事案件一般由案发地的司法机(公、检、法)关管辖。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受我国司法机关处理,除非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外国人应该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我国的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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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人管辖权
您好!关于属人管辖权的内容的问题,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适用。(1)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2)在我国领域外的适用。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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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辖权范围
普遍管辖权是由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所派生出来的管辖权原则,也是国际法的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无论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居住国与起诉国关系如何,即使其所犯的罪行不是在该国犯下的,该国也可以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我国刑法第9条对普遍管辖权也作了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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