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除女方孕检以及生孩子是男方以及其父母花钱外,双方协议离婚,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多一点的生活费(主要女方独立带孩子会精力上跟不上工作
您好!初步分析您的情况,给出如下意见:
首先,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所以,如果您没有上述特殊不利情形,一周岁的孩子法院应该会判决跟随母亲。
其次,关于生活费问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如果您抚养孩子,而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当然,法律允许你们双方自行协商。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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