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让对方停止使用这辆车?2,这个案件律师费应该是多少?3,律师费包括审计费或其他费用吗?4,申请换律师有什么要求,原律师费可以收回吗?5,担保金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6,一定要找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
公司的营业执照下来了没有?看你提供的情况应该是下来了,对否?
一、中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出资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移动日方51000USD 部分款项用私人名义买了一辆车”是如何挪用的?是从合作公司呢还是从日方公司挪用?若是从合作公司账户资金,那构成挪用
《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1,如何让对方停止使用这辆车?你可以选择查封,但从一般情况分析,查封也不影响该车主正常使用,选择请求办案部门扣押最好!
2,这个案件律师费应该是多少?
按照山东省的标准收取,本人扣押考虑给予八折优惠
3,律师费包括审计费或其他费用吗?
不包括。
4,申请换律师有什么要求,原律师费可以收回吗?
可以更换,协商退款,但你需要考虑原律师的工作量,给予其一定的费用
5,担保金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难道出现了担保的情形?请详细说明
6,一定要找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清楚审计的原因,请详细说明
应当是专业的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