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父亲有监护权吗
一,我认为:签署了放弃对儿子一切权利的声明是无效的,因为监护权名为权利,实际上它更是一种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和责任,在我国民法上是法定的,不能放弃。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可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