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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变更

离婚抚养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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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14 14:03:42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要求。离婚抚养权变更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抚养权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更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要求。离婚抚养权变更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抚养权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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