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目前受害人恢复得较好。今天一审。对方要求赔偿19万。我们拿不出这么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从你的描述上看,你的孩子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严重残疾,因此,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由于你孩子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因未求取得对方谅解,所以在量刑上可能不会减多少!当然,对方是否存在过错也是本案量刑应当考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