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