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收起1.一天采光几个小时正常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住宅一天采光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如果是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一天采光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可低于大寒日一天采光1小时的标准。现在有专门的测定仪器可以在任意有太阳光直射的一天测算出冬至日的一天采光时间。希望解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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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采光权赔偿标准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在审判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均是以《规范》规定的标准作为计算基础。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一种是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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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推荐问题 2018年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呀
您好!《物权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等。《物权法》第89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根据您的说法,工地确实侵犯了您的采光权。按照《城市居住区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定住宅建筑日照应满足大寒日大于等于两小时的标准。这一规定还详列了三种特定情况,其中一条就是:“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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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光权的计算公式
你好,您旁边的那一栋楼有没有对你的采光权进行侵害,一般是以房屋日照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您现在可以先了解一下该房屋进行施工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续,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等。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结合上述规定以及地方性的规定,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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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光权的距离规定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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