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机构属于什么性质?
依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职业介绍规定》,我国职业介绍机构有三类:
(一)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包括乡、镇和街道劳动服务站、所,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二)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指除劳动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营利性的单位;
(三)公民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它可以是公益性的单位,也可以是营利性的单位。
开办后两类职业介绍机构应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