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方必须利用相邻一方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取得通行等权利。例如,土地与公共道路无适宜通路,致使土地不能正常使用时,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权通过周围他人土地,其周围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则负有忍受通行的义务。此类通行权系法律对相邻通行关系最低限度的调节,为相邻权的一种。相邻通行特点:1、邻地通行权一般是长期的,对途径之处不发生固定、全面的占有,仅是路过性质;2、邻地通行权一般不用订立合同;3、行使邻地通行权一般是是无偿的,除非给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相邻权利人不用付费。
收起1.堵塞公共通道
您好。如果公共过道是消防通道,涉嫌违反《消防法》;如果是一般的通道,则违反我国《民法通则》中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动产相邻权及《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如果造成了您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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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邻通行权的出路规定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既然你只能通过邻居的路才能出到外面,那么邻居就有给你提供这个方便的义务,如果你的邻居还是不同意的,不给予你这个便利的话,你可以提起要求他停止侵害你出路通行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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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邻通行权纠纷
(1)邻地通行权的行使应以必须为限。“必须”是指一方权利的行使须以利用相邻一方的土地为条件,若不利用相邻一方的土地,就无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影响自己正常的生产或者生活。但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处所及方法通行,仍有损害的,应支付补偿金。(2)邻地通行权与临时使用邻地权利不同。(3)邻地通行权的行使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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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邻通行权纠纷判决书
推荐问题 谁有2108最新相邻通行权纠纷判决书范本,给我参考参考
您好!下面是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通行权纠纷判决书范本,供您参考:(2010)兰民初字第14号原告陈占军,男,1954年6月10日生。委托代理人代胜根,兰考县三义寨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陈涛,男,37岁。原被告相邻土地通行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本案原告陈占军的宅基地南北均临路,其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为169平方米,其宅基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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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章建筑影响通行权
您好!不一定要拆除的,另外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属于城管,他人是无权擅自拆除的。关于如何解决的问题,您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如何解决这个通行权的问题,给予他们一些补偿。如果协商补偿,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的房子不属于违章建筑,他人物权拆除,另外当房子本身的价值大于拆除后通行的价值,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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