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中的证据怎么取?
回“弯弓射牛”的问题
对方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你们专利权的申请,可以在你们提出起诉前也可以在你们提起诉讼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若是在你们提出诉讼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就会造成审理案件的法院中止该案的审理,直至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是否撤销你们专利权的决定后再审理。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撤销你们专利权的决定,你们将不再拥有专利权,你们的诉讼最终会败诉。
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辩解的内容,主要是你们申请专利时是自行研究成功并不是已经公开的公知公用的技术或一般常规技术,需要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供你们申请专利前所作的查新报告(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成功的必要资料)。辩论的重点是从你们申请的技术成果“不是公知公用的技术”来具体阐述。
关于举证倒置的问题,请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关于向对方发律师函的问题,主要是表明你们认为对方的行为涉及侵犯专利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进行补偿(或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若对方表示认可你们的意见,则可以与你们协商解决侵权问题;若对方拒不认可你们的意见,仍然继续侵权或进行其他有关侵权活动,你们就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们向对方发律师函等的有关活动,就是我所说你们与对方就侵权问题进行交涉的证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