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方法现在在中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吗?
纯商业方法不能作为专利保护的客体,虽然国内外对商业方法计算机化(非常抽象,您不一定明白)进行过探索,但即便是获得专利想真正获得保护也很困难。这里涉及到很多问题,核心问题是保护客体的事,就目前来讲很难获得审批,即便是侥幸通过,就会碰到第二个问题,很难获得保护,或者说依据现行法是不可能获得保护的。需要说明的是,专利不是获得证书就会获得保护,还要考虑授权专利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与想要求保护的方案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也不是专利权人想要的;专利证书在我们这个行业处于一个什么位置呢,客观地讲,专利证书一文不值,当然,中国人比较喜欢有名头的东西,有个证书拿到手里面感觉很踏实,但是专利属于无形财产,不要太计较什么证书之类的徒有虚名的东西。授权只是一个程序,如果他人觉得你的获权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授权基准可以提出专利无效,当然,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提专利无效,只有涉及到他们切身利益的时候才会,不产生这种关系,专利本身也是一文不值的。如前面所讲,如果想要保护的部分和实际授权获得的保护部分不相一致,这个专利即便获权又能如何。通常专利撰写有很多技巧,避开专利法的某些刚性规定,但避开的同时,又陷该方案于不利境地,就是无法获得想要的保护。
所以,这种商业方法类的申请建议申请人还是不要尝试了。当然,如果您费的要得到一个什么名分,找个好点的专利代理机构给您处理一下,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个专利证书,作为专利代理人不该说这样的话,等于是给国家制造垃圾专利。
以上内容敬请参考,如果非得要申请,找个好点的专利代理机构吧,把该问的问清楚,改定协议的定协议,如果不能说的审批如何,不能达到自己想要保护的如何,献给你泼盆冷水,估计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可能不会代理,当然,有些没有代理资格的什么什么所阿的可能会,但是就像我刚才说的,这类申请就凭他们的水平不可能让该申请获得授权,更不可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即便是在专利代理机构有五六年年执业经验的人也未必能处理好,所以签订代理合同一定要注意,利害关系搞清楚,责任搞清楚,一定要求对方加盖公章。请慎重考虑。
——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