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注册的婚姻有哪些规定
你是指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吗?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关系予以分割;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离婚案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