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签完协议后,又借口拖延不办手续
缔结婚姻需要办理结婚证,同理,离婚需要离婚证。法律如此规定,意在彰显婚姻的悲欢离合的严肃性,同时我认为,此二证也向我们表明法律结婚与离婚行为皆采取要式的法律行为。这就意味着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尚未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虽未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但理论上认为它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只可惜,这些效力是由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而我国合同法第一条就说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所以,你不能依协议对她提出相关的请求。唯有诉讼离婚的途径,由法官来判断离婚的事由是否存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