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算夫妻共同财产。
证据序号
证据
名称
证据形式
证据
形成
时间
证明目的
页码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段(五)
复印件
2008年9月23日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用条款第33.1条约定:对工程进行结算时,施工方应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
第1—26页
2
合同外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复印件
2011年1月20日
根据补充合同的约定:工程结算价款应该以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为准
第27-28页
3
丰都府发【2007】113号文件
复印件
2007年11月14日
根据《丰都县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实施验收办法》规定:进行验收需要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29—33页
4
丰移综开总司发【2011】4号文件
复印件
2011年2月9日
证明丰都移民公司已经将工程结算初审需要施工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告知。
第34—35页
5
【2011】4号文件签收依据
复印件
2011年5月3日
证明施工单位已经明确知道在结算中需要提供的完整结算资料。
第36页
6
丰移综开总司发【2011】17号文件
复印件
2011年9月15日
证明丰都移民公司已经将工程五标段进行初审所缺资料完善的相关事宜告知了施工方。
第37—40页
7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2011年7月23日
西恒公司委托李小江作为丰都县库周交通桥梁工程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
第41页
8
丰都县库周交通桥梁工程五标段--龙洞湾中桥、月亮坝人行桥、杨家沟人行桥竣工资料
复印件
1、施工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签字不全。在龙洞湾中桥竣工结算资料第六册中1-1#、1-2#、2-1#、2-2#桩的检验申请批复单、钻孔灌注桩钻孔记录表、钢筋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表、砼灌注施工记录表、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表均无监理单位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在龙洞湾中桥竣工资料第四册中,水泥砼抗压强度汇总及统计评定表、商品砼汇总表均无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认;在龙洞湾中桥竣工图中均无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总监、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技术负责人签认。
2、施工方提供的结算资料中,除开竣工图外,均无原件。以及在龙洞湾中桥竣工图资料中桩无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等缺陷。
3、施工方在结算材料中虚报工作量。主要表现在虚报基桩长度、土石方量以及将部分人工挖孔虚报为机械钻孔。
共 册
9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检测中心关于龙洞湾桥的长度《检测报告》
复印件
2011年8月15日
证明解放军后勤工程检测中心检测出的龙洞湾桥长度与施工方提供的资料上记载长度存在着差异。
第42—54页
10
重庆岩土工程检测中心2011年9月5日龙洞湾桥《基桩声波透射检测报告》
复印件
2011年9月5日
重庆岩土工程检测中心作出的基桩声波透射检测报告上显示五标段龙洞湾大桥的基桩长度与施工方提供的结算材料上记载的基桩长度存在着差异。
第55—73页
11
重庆长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龙洞湾桥《土石方测量资料》
复印件
2011年8月4日
长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作出的龙洞湾桥土石方测量资料上显示的龙洞湾土石方量与施工方提供的结算材料上记载的土石方量存在着差异。
第74—85页
12
技术负责人王兴明《工作日记》
复印件
2009年10月
根据三人日记上记载的基桩长度显示,施工方在提供的结算材料中存在着虚报基桩长度的情况。
第86页
13
工程总监隆远灿《监理日记》
复印件
第87页
14
工程专监王绍华《监理日志》
复印件
2009年10月2日
第88页
15
丰都县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关于龙洞湾桥的岩芯的《实测报告》4份,包括对1-1# 1-2# 2-1# 2-2#桩基的检测
复印件
2009年9月29日
针对丰都县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对1-1# 1-2# 2-1# 2-2#四个桩取作的岩芯强度检测报告,可以证明,上述四个桩为人工挖孔,而不是施工单位结算材料上记载的机械挖孔。
第89页—100页
16
丰都县库周交通工程款资金拨付申请表、
丰都移民公司支付给星凯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财务凭据、(2010)丰法民初字第471-1号民事裁定书(2010)丰法民初字第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fen
复印件
2010年
证明丰都移民公司不存在着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形
第101页—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