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如何分配
1、单纯的辱骂在法律上只能算是人格权受到侵害,家庭成员之间的辱骂,而非家庭暴、遗弃,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儿女在日后继承父母遗产时可以在分割时予以少分作为一个考量因素;
2、法律上来说,父母即使是借钱给儿子买方付了首付,对外所欠的债务也属于父母的个人债务,儿女在道德上应当为其偿还;如俩老人百年之前债务仍然未还清,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予以清偿;
3、老人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人为登记的户主;如果是儿子,那么产权人就是儿子;如果登记在俩老人名下,那么就属于俩老人的财产,日后作为遗产有子女继承。
法条参考: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