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资格是否成立
你的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买卖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关于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主要是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及变更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你所述看,似乎你公公是将其股权转让给了你丈夫,你丈夫在股权转让行为没有经行政登记确认的情况下,又直接确权到你名下,这样就也存在着一定的瑕疵,如进入诉讼程序也应有一定风险。如有需要可进一步提供详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