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打的欠条到2013现在没还上,想通过法律途径,请问欠条有效吗?要是无效该怎么解决?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所指的欠条时效在法律上叫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诉讼时效是从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本案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主张还款之日起算,如果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起算,至今未过两年没有过诉讼时效,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有权随时主张,借条也未过诉讼时效,因此应明确欠条约定内容及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此外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过程中,主张还款,可以从主张之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但是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权人主张还款,如电话录音或者对方承认的证据,假如诉讼时效已经过去,可以通过重新签订借条的方式或者让对方承认借款的方式重新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