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社保,公司规定工作两年以上才能申请缴纳社保,应该到哪去开这个还未缴纳社保的证明?
您好,这个建议您去社保局咨询,但是我想问一下,您是否签了合同?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这样看来,单位应在用工之日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所以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要求赔偿,您这种情况,建议请律师介入,这样更加快捷有效,律师也更专业,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如有需要,可以转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免费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