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责任保险免赔2018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根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第三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否则,保险人有权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四条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保险单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对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这些都是保险免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