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实行登记制度,不得私下买卖。否则无效。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实施前,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且实际管理和使用了房屋,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认定买卖关系有效,补办手续;条例实施后,房屋买卖双方当时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并且实际管理和使用了房屋,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由于卖方的责任致使没办过户手续,现能够补办手续的,可认定买卖关系有效。还有很多关于此的司法解释。
根据以上规定来看,没有登记的房屋买卖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房屋承租人没有事先得到买卖的通知,且可能导致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