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主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也就是对交通事故的损害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先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保险范围的部分才由车主承担,但是否会轮到车主承担,以及轮到车主承担的数额要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