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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合并

社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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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7 14:56:58
个人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社保编号的,应持个人社保编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个人帐户单等凭证材料,到现缴费所在区(县)社保所办理个人编号社保合并手续。社保合并的手续:一、申报: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表十三)》,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社保编号的个人帐户清单等证明材... 更多

  个人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社保编号的,应持个人社保编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个人帐户单等凭证材料,到现缴费所在区(县)社保所办理个人编号社保合并手续。社保合并的手续:一、申报: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表十三)》,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社保编号的个人帐户清单等证明材料,到区(县)社保所申报个人编号合并手续。二、受理:区(县)社保所根据《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表十三))》、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查对社保信息系统缴费记录,同时检查《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表十三)》填写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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