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性质的房子没办土地过户有什么影响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根据该规定以及《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你们买卖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缴纳土地出让金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你可能承担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因此建议你还是办理了土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