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归男方,但离婚后发现孩子父亲对孩子不管不问,我想要回抚养权可以吗?如果起诉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法律咨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15、16、17条规定,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您所述,男方疏于照顾子女,子女生活环境差不属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理由,如果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因此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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