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收起1.离婚财产保全
推荐问题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什么?
你好,关于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其实在一般的离婚中并不常用。因为有的人有比较巨大的财产,而且流动性比较大,而且也涉及到可能被提前转移的情况,所以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以期待将来离婚的时候分配财产时。这笔财产能够被分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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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保全担保方式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者现金的担保。第二种是申请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人的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者现金担保。第三种是专业的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你申请保全的是现金,也就是现金担保,这种方式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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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保全申请
推荐问题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要怎么申请?
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具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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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产保全管辖权
你好,目前我国《仲裁法》并未说明在国内裁决程序中当事人请求产业保全的,应当由裁决组织提交给何地何级的法院。而是在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则“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提交人民法院”。但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相同未就此做出明确规则,所以只能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下文简称《履行规则》)第十一条来断定统辖。该条规则:在国内裁决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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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产保全范围
推荐问题 财产保全担保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担保的范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则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但是,在诉讼中,对于财产保全担保的范围,是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作出约定。具体的规定根据双方当时财产纠纷的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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