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资深律师: 产品渠道专供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是这样的,美国公司共给中国两家公司授权在中国销售该产品:一家是零售渠道专供,即我们公司;另外一家公司是批发渠道专供。但是走批发渠道专供的那家公司产品经过层层向下线批发,最后已经不知转手多少次,所以才会出现流入零售渠道的情况。
美国公司给我们的授权是这样的:授权该公司为中国境内超市零售渠道的产品专供商,对于明知该授权仍然从其它渠道进货的超市和明知该授权仍然为超市供货的其它供应商,美国公司不承认其合法性,不承担产品质量保证责任,而且美国公司和我们有权追究其责任。
现在我们给超市看了这份授权,超市签收了以后置之不理,继续从别的渠道进货。我们不要求超市赔偿,只是要求超市断绝其它货源,难道连这个要求法律上都不支持吗?